人本来就是群体动物。
所以,我们也毫无选择地被大众潜移默化。
说什么清高,什么独特;所谓的individualism也不过是个流行指标。
因此,我们有peer pressure。有渴望被社会接纳的情感。有谁喜欢做边缘人?
终于去看了《X-Men: First Class》,果然是不负众望啊。说来好笑,由于我秉持着"Marvel电影后尾一定有extra片段"的信念,等到曲终人散才肯走--原来这部戏是没有片尾追加片段的…… Orz
我一贯以来都活在芸芸众生的标准中--像X-Men变种人般的痛苦,难以想象。充其量是间中思想上的跳跃、反叛;但总在被发现前乖乖归队。我相信一些少数者,会很有共鸣吧。
根本我们的价值观是被时代所潜移默化而形成的。
如果我回到古代,我应该就成了个贪生怕死、急功近利、不忠不义之人吧。呵呵。
若古代英雄到了现代,也不过会落个“愚忠愚孝、不懂变通”的罪名。
所以还是Darwin的那句话最适用于任何空间:“适者生存。”
啊不,我今天不是来谈什么适者生存的。这话题给我炒得有够冷了。
我想说,有天清晨,门前有个晶绿剔透的毛毛虫,胖胖的,在蠕动着。
我老妈不断说:“Yer~~好刻突啊!”,便用扫把将它扫入沟渠去。
看到我头皮也一阵发麻。后来我想起,我小时根本不怕毛毛虫。
小时常与哥一起挖泥土,那时家里院子种了棵芒果树,树下有很多其它植物生物。最喜欢拿个铲子挖蚯蚓,挖到了就放进自己的花盆里去。也常看到毛毛虫,就是这样:胖胖赣赣的,通常都是绿色的,青得好美。常拿来玩。没用手碰就是了,怕痒或是被蜇到。
所以,很多我们以为是自己本质的习惯,其实都是后天培养而来的。
我就不信在同样的环境及期许下长大的男孩女孩,女生会比男生胆小,及害怕那些蛇虫鼠蚁。我家恰好没“女生该怕什么”的概念,所以我对昆虫免疫。但偏偏我老妈怕毛毛虫,我姐亦是。结果那日看到了久违的毛毛虫,竟然是一身鸡皮疙瘩。惭愧啊。
星期日, 七月 10, 2011
星期三, 十一月 18, 2009
默默耕耘过
最近特别迷Lady Gaga,上网看了一大堆她那造型奇异,纸醉金迷的MV。
有的人不喜欢她,嫌她言行装扮太出位,说她MV太色情……有日女同事谈起她,都异口同声说讨厌她;网上甚至看到有人骂她是Bitch。可是,她越是反叛,我越是欣赏她。
还特地去查了她的身世。和Paris Hilton就读同一间贵族学校,但偏不喜欢上流社会的那一套。过着我行我素的生活,还挤进了相当有名气的高等学府的门榄。后来为了音乐事业辍学。首先在音乐公司写歌,夜晚在酒吧等地表演。
当时有个制作人称她为Gaga,源自Queen的一首歌,”Radio Ga Ga”。Lady Gaga亦成了她日后的艺名。有次歌手Akon听了她的demo后觉得她是可造之材,说服公司签了她,然后在2008年4月推出首张专辑《The Fame》,主打歌”Just Dance”及”Poker Face”风靡全球,一时风头无两。她一炮而红。后来的事,你们都懂了。
够力的是,她生于1986年……才大我那么一年哩。在我这个年龄,她已经在灌录这那张大红大紫的唱片了。可是,她四岁开始学琴。十三岁作曲。十四岁在公共场合表演。十七岁提早入大学。十九岁辍学,开始追寻她事业。二十二岁,推出首张专辑。现在二十三。
人家开始学琴时,我连幼稚园都还没上 =.= 人比人当然是气死人。我想到的是,当我们羡慕人家名利成就时,自己到底付出了多少?连一点睡眠、吃喝玩乐的时间都不舍得牺牲,你还在奢想什么?希望安安稳稳地朝九晚五,就能出人头地?
而当此生只能演一次,没有彩排、没有NG的时候;跟着所谓的“标准”过活,真的是你想要的吗?人家为了成功,潜伏了那么久,默默耕耘了那么长的一段时间;你愿意付出吗?又想玩,又想这个,又想那个……当资源有限时,What is your priority?
我想,是时候认真计划了。毕竟没有光是“想”就能成功的事情啊。还必须再加把劲呢。
星期六, 十一月 14, 2009
灵魂拥抱
在一个惬意的周末下午,读完了厚达463页的《灵魂拥抱》,候文咏著作。盖上书本,恍如隔世。这本探讨名气、欲望、文坛及媒体惊涛骇浪的小说,在描述物欲横流的同时,也很巧妙地探索了人们灵魂深处的可悲及崇高的一面。
就如其书名,某个程度上,心里深处,也有一阵悸动。就像有人用羽毛搔了搔你尘封的思想,顿时,灰尘四处飞扬。然后在懒洋洋的午后阳光照射下,以唯美的透光姿势,轻轻落地。
最近发生了很多事。四方八面的资讯及异动,像一波又一波的海浪袭卷而来,除了见招拆招,没有喘气的余地。也未能停下思考(不然,就会被淹没了)。只是那隐约的不安,在点燃熊熊战士烈火的同时,也逐渐蚕食着一些我也说不上是什么的东西。
对比书里主角犹如受重伤四面楚歌的困境,我的情况倒像个小感冒,打了个喷嚏般轻松。
最痛苦的状况是,形势就如电影剧情般一环牵一环,剪不断兼理还乱;任人鱼肉的同时只能任由自己像湖上的落叶般随水漂流。而我,倒还有个控制局面的主动权。
经过了一场又一场的讨论、探索、谈天。我已厌倦再解释些什么东西。
原本,根本就是人生如戏,戏如人生。不然,怎会看到政坛娱乐圈天天上演峰回路转的好戏?还是,我们根本就是活在各自人生的舞台上。无论你相信自己还是上天是导演,主角总有回些改变剧情的能力。或是,插播一段精彩及始料不及的情节,成为他人舞台上的其中一段剧情。
分别只不过是,这个舞台,没有NG。
与友人辩驳了几个论点,突然今天只觉得一切都很荒谬。名誉。什么是名誉?难道你真的以为所谓的Reputation,真的有所谓吗?还是,你以为可以以世外高人的姿态,过活于这个滚滚红尘?我确实有自己的理想。但其实我很清楚,那看似确定的理想,也不过是一个我虚构出来的灯塔,指引我在茫茫大海的方向而已。
灯塔彼岸有什么,谁也不知道。还是,其实那根本就不重要。灯塔之所以存在的目的,是为你的旅程规划出一条道路。就算没有灯塔,也是可以乱闯的。灯塔,只是一个精神上的象征。或许,到达了,一切也就结束了。
或是说,灯塔只应该被视为一个里程碑,不是终点。记得小时玩的“连一连”这游戏吗?跟着标上号码的点,以铅笔一路从这个点连到那个点,最终勾绘出一幅图画。同样的,我们为自己设定了一个又一个的点,从这头,一站一站地,连着过去。
当图画出来了,那就是你此生的成绩单。没人会评价成绩单上是甲等,还是乙丙丁。你的回报,是得以在最后一刻快速回溯精彩(或不)的一生,然后,可能你会随着你宗教信仰所相信的一切一切,得到你在这个肉体腐朽后的回报(或报应)。或是,展开下一轮的旅途。
哈哈,胡思乱想的一大堆去了。总须回归现实。但是,我很appreciate这本书给我带来另一番思想上的冲击。我很需要这种感觉的,就像舔到自己伤口上的血,突然觉得自己还活生生地,活在一个有无限可能的地方。而到底那存在的价值,是虚幻抑或现实,谁也看不清,摸不透。
或是像我会质疑:这一切一切,是为了什么?然后给了个答案。一段日子后,思想又在撕裂。现在我才发现,原来这个我,才是完整的我。哈哈。(怪人一个)我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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