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十二月 18, 2009

这一种感觉

我一向来都很清楚,其实我追求的,是一种感觉。
我所向往的,也不过是一种感觉。



我很喜欢夜晚。喜欢夜的冰凉,夜的宁静。还有,夜空、夜景……更喜欢的是,夜晚带给我的感觉。也忘了打从几时起,脑海里常想象这么一个画面:空无一人的深夜,在昏黄街灯的照耀下,边听着New Age类的歌,我驾着车奔驰过霓虹闪烁的城市。

有时办公到华灯初上,在茶水间看到城市被各种光点亮起来:蓝白灯光点缀着白天毫无生气的大厦,一条条车龙穿梭于橙黄街灯之间;另一边厢,夕阳最后一束光从云层缝隙洒下,配上桃红晚霞,还有一颗颗开始冒出来的星星……我可以看着这一副风景,失神良久。我们做那么多,也不过是为了那一霎那的感觉。

工作不爽,丢信。与朋友喝茶很开心,所以常约出来见面。和他相处很舒服,所以在一起。感觉看他不顺眼,就毫无理由地讨厌人。或是,为了成就感、满足、虚荣、幸福、安定、安全感……,我们有了奋斗的理由。而自卑、自大、逃避、害怕、抗拒……,让我们消沉。

我追求的,是确定感。确定自己的定位,价值,所奋斗的理由。向往的,是漂泊的自由。需要的,是突然袭上心头的五味杂陈,因为这些感觉,提醒我还在实实在在地活着,而非麻木不仁地过活。自觉无人能敌也好,渺小也好,什么都好。

所以,就这么沦陷在七情六欲中了。
我觉得很有感觉的两段话。(太多感觉了,呵呵)


圆性法师说:“人生本来就是孤独的。那个寂寞和孤独的部分,是人家看不见,帮不上忙的。别人不能替代你生病,不能替代你死亡,所以人是孤独的。然而,那一个孤独的部分是没有情绪的,那是生命的本质。”


《侏罗纪公园》作者,Michael Crichton说:“人面对自然环境中的直接感官经验,是人类洞察力的源头。但现代人困在一层又一层的资讯结构中,无法摆脱。例如过去只要仰望星星,就会让人想起,人在整个宇宙更大的架构中是多么渺小卑微。而以往每天可看到的星星现在也背弃人类了,这也难怪人类会失去方向与定位。”

我很有感觉的书:



《麦迪逊之桥》(The Bridge of Madison County)
很有feel的故事,一切都发生得顺其自然、顺理成章。让人的思绪停留在一个古老的黄昏,没有风,玉米在成长着。飞蛾在纱门前扑动,扑火是它们的最爱。很安静、温暖,与古老的音乐及黄昏很相配。还有桥、火车、老狗……一种安静并暧昧的恋爱方式。



建筑书。
奇怪吧。那些鬼佬style的建筑、居家等的书籍,在MPH多得很。总是很喜欢看这些书。有一份憧憬。印象最深刻的,是一间在森林高处的家。白色简约的风格,有着大片的落地玻璃,可鸟瞰底下的森林,远处的星空,及环绕在两边的高树垂下的蔓藤。恰好那时整片天空是紫色的。美得醉人。

很有感觉的电影:

其实有很多的。但首推《魔戒》,紧随在后的是《潘神的迷宫》。魔戒,到现在,对这部史诗般气势磅礴的电影还是回味无穷。天马行空的想象、惊险旅程、人性探索、英雄本色……大致上我最爱的elements都被囊括在内了。第二部,看过的人不多,看了并欣赏的,更不多。有缘分的话,去找来看吧。这里就不多说了。

很有感觉的…………。还有很多很多。但是现在最强烈的感觉,是……我累了。又是时候找周公了,下次见。(又是这个废废的结局……)

星期二, 十二月 08, 2009

歌不醉人人自醉

今天做工做迟了,差不多八点才走。路经谷中城中厅,看到很多人围着舞台。才知道,八点正有表演。既然快到八点了,就看看吧。等的同时,大厅内播放着节日气氛浓厚的歌曲。听着,看着;突然有种“歌不醉人人自醉”的感觉。我就是喜欢这种办活动的feeling啊。由于每早八点多都会经过中厅,三个月来看着中厅的变化。各式各样的exhibition、event等,轮流上演。看着打赤膊的员工,一起吵吵闹闹的,把舞台筑起。(有那么一丝的恍惚:我是喜欢那种feel,还是想念你们?)两者兼有吧。喜欢那变化多端的exhibition。产品卖的是一种感觉,这种road show的呈现方式,能直接影响观众的感觉。

其中一个我很喜欢的exhibition,很有水准的concept

再来一个。香车美人。整体的feel很有型、高级、奢华。
Playboy明确的表达了what their product is about。

就像看MJ的This Is It巡回演唱会的筹备时,胸口涌起的那一腔热血。我喜欢筹备一个令人期待已久的活动,在一个晚上引爆。把观众的情绪拉到最高点。或是,让他们来个百感交集。

也不知想了多久,节目开始了。
原本还想拍个照,录个影还是什么的。可是后来发现,器材及技术都太逊了。
所以当场做了个明智的决定:专心看show好了。(心里想:如果fidelis在的话,他一定能拍到很棒的照片吧:p)



可是还是拍了几张照片。城堡。

有点儿像Harry Potter魔法学校的布置:各个house的布条,飘浮的蜡烛。

让女儿骑上肩头看表演的父亲。

表现专业的舞蹈员。我欣赏。

接近尾声了。(中间那个,穿到很……令人冒汗。还有咸蛋超人的眼...)

虽然是对嘴唱的表演,但也已诚意十足了。谢谢你们,让我想起自己喜欢的是什么。
我会认真考虑,投身入我热爱的行业。只要心甘情愿地喜欢,再辛苦,还是值得。值回人生的回票价了。
啊,还有。提早祝大家,圣诞节快乐!要开心噢 ;)

半生熟的。关系。还有skill


半生不熟的尴尬(可是我喜欢半生熟蛋)
今天在金加利吃午餐时,看到昔日系友坐在邻桌。
叫了她几声听不到,就call咯。
看着她拿出手机,看了看荧幕,然后若无其事地放回手机。
暴汗 =.=
算了。盖电话。
直到我离开,她似乎还没发现我(我样子变化很大咩?)
晚上她call来:yinteng,中午时你callho,有什么事吗?
我打哈哈:没有啦。好像看到你。得空喝茶。Bye
因为其实我也不大喜欢不熟的人call我的。
所以算了。没事没事。

快狠准
昨晚8tv又播映NCIS了。
超爱的其中一个美国连续剧。喜欢Gibbs,还有TonyMcGeeZivaAbbyDucky……
喜欢他们的办事方式。
回到现实,在“人事”上的“人”过关斩将后,
应该回到“事”上了。
我要快、狠、准。
加油。再加把劲。

星期一, 十二月 07, 2009

兜兜转转。唠叨唠叨


回到原点。
“见山是山,见水是水。
见山不是山,见水不是水。
见山是山,见水是水。”
果然言传不代表意会。领悟只能看个人。
短短几个月的心理路程太遥远,途中对着电脑荧幕却脑里一片空白;
想痛痛快快发泄还要顾虑谁会看到,结果轻舟已过万重山后,早已没了当初写下的心情。
重要的是,我想起当初最单纯的目的了。

精神鸦片到底我们需要还是不需要。还是当你在想需不需要时,那已经是精神鸦片。
千年来宗教不衰,还是有道理的。
因为最要命的是那劳什子心灵寄托。
犹记得有次半梦半醒中的恍然大悟:思想是最自由的!你可以在思想中任游翱翔,想什么都可以!创意是最美妙的~
醒来,又回到僵化的思考模式。
喂右脑,运动下哩。
没有东西可以捆绑着我们。是我们的思想限制了自己。
就像在跳蚤上方的玻璃片。思想无形中形成一个框框,而你很安适地在里头游泳。
或是,大象脚上的一根草绳。

是非。
是是非非,没有非,哪来的是。
昨非今是,昨是今非。
还没练就金睛火眼,来个冷眼旁观也看不透。
或者看透了,也不在乎了。
就是看不透,才在乎。就是在乎,才看不透。又来这种先有鸡或蛋的问题啊……

观内 vs 外
人说进步还需互相刺激
所以封闭的朝代原地踏步。
人说寻找定位还得观内
不了解自己,只会被耍得团团转。
我白昼察外
黑夜观内
吧。

祝福
印象最深刻的一堂人生课
最对心灵有益的一帖药
祝福。
祝福如香水,
喷向他人的同时,自己也必被芳香熏陶。
诅咒如是。
很多时候,老土的话,原来是最有理的。
所以
包容吧。
当你学会包容、祝福;
原来最大的受益人谁都不是。
是你自己。
愿大家平安、幸福、喜乐。

星期三, 十一月 18, 2009

默默耕耘过



最近特别迷Lady Gaga,上网看了一大堆她那造型奇异,纸醉金迷的MV
有的人不喜欢她,嫌她言行装扮太出位,说她MV太色情……有日女同事谈起她,都异口同声说讨厌她;网上甚至看到有人骂她是Bitch。可是,她越是反叛,我越是欣赏她。
还特地去查了她的身世。和Paris Hilton就读同一间贵族学校,但偏不喜欢上流社会的那一套。过着我行我素的生活,还挤进了相当有名气的高等学府的门榄。后来为了音乐事业辍学。首先在音乐公司写歌,夜晚在酒吧等地表演。
当时有个制作人称她为Gaga,源自Queen的一首歌,”Radio Ga Ga”Lady Gaga亦成了她日后的艺名。有次歌手Akon听了她的demo后觉得她是可造之材,说服公司签了她,然后在20084月推出首张专辑《The Fame》,主打歌”Just Dance””Poker Face”风靡全球,一时风头无两。她一炮而红。后来的事,你们都懂了。
够力的是,她生于1986年……才大我那么一年哩。在我这个年龄,她已经在灌录这那张大红大紫的唱片了。可是,她四岁开始学琴。十三岁作曲。十四岁在公共场合表演。十七岁提早入大学。十九岁辍学,开始追寻她事业。二十二岁,推出首张专辑。现在二十三。
人家开始学琴时,我连幼稚园都还没上 =.=  人比人当然是气死人。我想到的是,当我们羡慕人家名利成就时,自己到底付出了多少?连一点睡眠、吃喝玩乐的时间都不舍得牺牲,你还在奢想什么?希望安安稳稳地朝九晚五,就能出人头地?
而当此生只能演一次,没有彩排、没有NG的时候;跟着所谓的“标准”过活,真的是你想要的吗?人家为了成功,潜伏了那么久,默默耕耘了那么长的一段时间;你愿意付出吗?又想玩,又想这个,又想那个……当资源有限时,What is your priority
我想,是时候认真计划了。毕竟没有光是“想”就能成功的事情啊。还必须再加把劲呢。

星期六, 十一月 14, 2009

灵魂拥抱


在一个惬意的周末下午,读完了厚达463页的《灵魂拥抱》,候文咏著作。盖上书本,恍如隔世。这本探讨名气、欲望、文坛及媒体惊涛骇浪的小说,在描述物欲横流的同时,也很巧妙地探索了人们灵魂深处的可悲及崇高的一面。
就如其书名,某个程度上,心里深处,也有一阵悸动。就像有人用羽毛搔了搔你尘封的思想,顿时,灰尘四处飞扬。然后在懒洋洋的午后阳光照射下,以唯美的透光姿势,轻轻落地。
最近发生了很多事。四方八面的资讯及异动,像一波又一波的海浪袭卷而来,除了见招拆招,没有喘气的余地。也未能停下思考(不然,就会被淹没了)。只是那隐约的不安,在点燃熊熊战士烈火的同时,也逐渐蚕食着一些我也说不上是什么的东西。
对比书里主角犹如受重伤四面楚歌的困境,我的情况倒像个小感冒,打了个喷嚏般轻松。
最痛苦的状况是,形势就如电影剧情般一环牵一环,剪不断兼理还乱;任人鱼肉的同时只能任由自己像湖上的落叶般随水漂流。而我,倒还有个控制局面的主动权。
经过了一场又一场的讨论、探索、谈天。我已厌倦再解释些什么东西。
原本,根本就是人生如戏,戏如人生。不然,怎会看到政坛娱乐圈天天上演峰回路转的好戏?还是,我们根本就是活在各自人生的舞台上。无论你相信自己还是上天是导演,主角总有回些改变剧情的能力。或是,插播一段精彩及始料不及的情节,成为他人舞台上的其中一段剧情。
分别只不过是,这个舞台,没有NG
与友人辩驳了几个论点,突然今天只觉得一切都很荒谬。名誉。什么是名誉?难道你真的以为所谓的Reputation,真的有所谓吗?还是,你以为可以以世外高人的姿态,过活于这个滚滚红尘?我确实有自己的理想。但其实我很清楚,那看似确定的理想,也不过是一个我虚构出来的灯塔,指引我在茫茫大海的方向而已。
灯塔彼岸有什么,谁也不知道。还是,其实那根本就不重要。灯塔之所以存在的目的,是为你的旅程规划出一条道路。就算没有灯塔,也是可以乱闯的。灯塔,只是一个精神上的象征。或许,到达了,一切也就结束了。
或是说,灯塔只应该被视为一个里程碑,不是终点。记得小时玩的“连一连”这游戏吗?跟着标上号码的点,以铅笔一路从这个点连到那个点,最终勾绘出一幅图画。同样的,我们为自己设定了一个又一个的点,从这头,一站一站地,连着过去。
当图画出来了,那就是你此生的成绩单。没人会评价成绩单上是甲等,还是乙丙丁。你的回报,是得以在最后一刻快速回溯精彩(或不)的一生,然后,可能你会随着你宗教信仰所相信的一切一切,得到你在这个肉体腐朽后的回报(或报应)。或是,展开下一轮的旅途。
哈哈,胡思乱想的一大堆去了。总须回归现实。但是,我很appreciate这本书给我带来另一番思想上的冲击。我很需要这种感觉的,就像舔到自己伤口上的血,突然觉得自己还活生生地,活在一个有无限可能的地方。而到底那存在的价值,是虚幻抑或现实,谁也看不清,摸不透。
或是像我会质疑:这一切一切,是为了什么?然后给了个答案。一段日子后,思想又在撕裂。现在我才发现,原来这个我,才是完整的我。哈哈。(怪人一个)我是。

星期六, 十一月 07, 2009

原来,我们都不在乎了

曾经魂绕梦萦
每日连夜短讯
星空下窃窃私语
单人床上辗转难眠

早已化

一缕轻烟

化作浅浅的笑容
客套的寒暄

唯一剩下的默契
就是
知道彼此在面子书的存在
却互当透明

曾经的在意
已被心淡取代

原来
我们都不再在乎

余下的
是午夜梦徊
一声幽幽叹息

星期三, 十一月 04, 2009

睡觉杂想


如果睡觉不是一种生理需求,那它将是我最大的爱好。
有人觉得睡觉很浪费时间,“反正死后可睡个够”。有人纯粹睡不多。有人说他们一夜无梦(其实只是他忘记了)……
可是,睡觉是我一大娱乐。偷得浮生半日闲,睡个觉,发个美梦,人生一大快事也。
个人最高纪录:十四~十六个小时,呵呵。
念书时,睡最多的时期:反而是温书周。读了书,睡觉。醒来草草用餐,再读、再睡。总觉得越是温书周,越应该用充足的睡眠。不然大脑当机,呆坐在书桌前,念来念去,课本内容就是不进脑。枉然。
当然,玩得人来疯的时候,睡眠自然少了。
比如说,一大班朋友去旅行。晚上自然不可能早睡,或是玩牌,或是玩些傻游戏,直到大家眼皮撑不开才甘愿。或是与朋友促膝交谈至天明。
现在做工了,每天早上要醒来的那一刻……好痛苦啊~~我还想睡多一会儿呢。
昨晚,还发了个梦,竟然梦到去爬吴哥窟。怪哉。结果还赖床,因为很好奇故事的结局……可是梦没接下去发了。而我人生的结局是,今早无端端地很塞车,差一点儿就迟到了,很狼狈。
越扯越远了……最近说话都有点儿语无伦次的。
结果是,我每天清晨起身后的第一件事,首先,当然是依依不舍地离开被窝。
然后,告诉自己:要加油!你是在为事业拼搏,不是为工作……你要记得你是为了什么而做这份工……是为了自己的梦想!
自我催眠一番,甘愿了,才去上班,哈哈。
有哪一天,若你看到我如同行尸走肉地生活的话;若我成了一个,每个周一很忧郁要上班,到周五很兴奋到周末了,周日很显掉隔天要上班;月头盼月底出粮;……的一个人的话,一定要告诉我。
告诉我,人若没有梦想,就跟咸鱼没有差别。
告诉我,要看得更远,更高。
告诉我,一定要令自己快乐。
不枉此生。
……

星期六, 十月 31, 2009

回忆中有你们


年尾,大学期末考。看到小一届的朋友们,一起办活动后,突然发觉留在大学的日子不长了,就很感性地留言在facebook。然后post很多活动或一起出外的照片上去,随之而来的是一堆comments
就像看到自己当年的影子。
其实,最不舍得的时候,就是你明知道快要分道扬镳了,大家还能在一起的最后时光。
那时,喝的每一次茶,出的每一次街,说的每个笑话……都特别珍贵。都希望时间能过慢点。
可是,也就是因为会结束,才显得相聚的可贵。
我还记得,我大学第三年的时候,常提醒自己:不要虚度大学里的最后一年!狠狠地玩吧,babe。也确实做到这一点。
首个学期,由于从西西版最前线退下了,多了很多闲暇时间,常常在café 蒲,从这一台桌,吹水吹到另一台桌。一呆就呆上几个小时。半夜,再出外喝茶。常不在房间,我室友取笑我是负责公关的,负责去交际,应酬,娱乐大众,呵呵。
第二学期,功课上相当沉重,反而没能像之前那么尽兴了。但还是时时提醒自己,及时行乐。
我总很庆幸,怎么我如此有幸,在大学认识了那么一大班好朋友。就像把之前十多年没什么朋友的空缺,一下子给填满了。
首先,有你们,07/08西西版。陪我度过春夏秋冬,走过漫漫长路,最终修成正果的友谊。还有,一些老的西西版(老人家),给了很多意见,谢了。
然后,奇异果。我在大学的“家”。还有因为成为保姆,而有幸成为你们一份子的,哈密瓜。杨桃,我们有缘无份,呵呵~
鼓队,也因为它,认识了一班很谈得来的朋友。老的,同届的,小的。还有,小一届的juniors。第二年时因成为西西版而认识了一大班Juniors,想不到后来,他们很多成了我的朋友。好到没什么所谓的seniorjunior的隔膜了。对这点,我还蛮自豪的 XD
鱼与熊掌,不能兼得。系友那边,就没那么顾到了。不过,谈得来的倒还有几个,by the way,谢谢你们常帮我签attendance list……不然,我就不能顺利毕业了……
不过,在得到那么多朋友的同时,有时也会不小心漏掉一些。毕业后有次回宿舍,与个以前漏掉的junior谈起天,才发现他terasa啊。觉得被忽略。害我觉得很尴尬。Hey dude,如果你有看我部落格的话,在这里说声paiseh~
也这才醒觉,如果你因为对别人印象不好,或因为懒惰踏出自己的舒适区,而不尝试at least 与人家交谈一下的话,可能会因此而失去交个朋友的机会。当然,是双方面的责任 :p
扯远了。
虽然不舍得分离,或是偶尔会怀念以前的点点滴滴,但是,life goes on
我也不想成为一个终日只缅怀过去,而忽视现在,失去未来的人。
只是,偶尔停下脚步,回头一望,昔日的美好回忆犹如五彩缤纷的万花筒,充满色彩活力。而在其中闪闪发亮的,是你们的笑靥,及我们一起走过的路。
回忆中有你们,真好。

星期日, 十月 25, 2009

极端自我就是王Part II


无论如何,我在另外一个学会找到更好的发展,当了副主席。该学会的顾问老师亦很开通,任由我们发展。虽然学会规模与上一个犹如小巫见大巫,但我也很满意了。那是学会的事。学长团那边又是另一番挣扎。
当了五年学长,可是连自己都不能接受某些校规。如:不能带面纸及涂改液。Ok啦,你们说不能带涂改液,是因为学生会用涂改液来破坏学校的设施,如桌椅等。那就算了。面纸呢?难道你说学校提倡环保,只能带手帕吗?伤风的也只能向已经脏兮兮的手帕擤鼻涕吗?
更甚的是,校内只能以国语或英语交谈。其他的语言,一律被归类为“外语”(bahasa asing)。原本这些规则,当摆设来摆美就算了,偏偏每个学长还有“营业target”,每周非得开罚票给两人或以上。所以每到周五,还没捉到人的学长就着急了,随便看身边有哪个倒霉鬼在以华语或广东话交谈,开个罚票,收几角钱交差。
我是个很固执的人,没办法说服自己去执行连自己都不信服的规则。华语是我的母语哩,要我硬说是外语,心里很过不去。其实,是自己也觉得校规无聊。但是,做学长也有它的好处(不然我怎么会当了五年学长?)。在里头学了很多,看到很多,当然,也因此认识了对我影响深远的学长。(在此再度深深感激他)中四,被选上当学长团里的一个执委。
那个职位,着实折腾了我很久、很久。我一向来都不喜欢骂人,尤其是毫无根据地以垃圾校规来骂人。我觉得:你有料,别人自然信服。无需泼妇骂街般地对骂,折损自己身份。可惜中学的我没有那份自信,没有那份坚定的立场,不知道自己想要的approach是什么。
那时的我觉得自己很懦弱,怎么就做不到对着百多个人,命令他们安静,还是什么的。另一边厢,却觉得: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好,你怎能成大事?每天都陷入痛苦的深渊,很怕上学,因为需要duty,需要面对群众,自己却总鼓不起勇气,喝令他们安静。因为我的个性,最讨厌以强权压迫人,也不喜欢把人家当成狗般,骂个狗血淋头。
更折磨我的是,那份“觉得自己很懦弱”的心情。我很想超越那种感觉,所以就强逼自己去骂人,去克服这个问题。可是由于这是与我本性背道而驰的,所以一直都没办法克服。犹记得,那时晚上常打电话给一个好友,对着话筒哭。后来,我还选择逃避:又来同一招,辞职。不过这个没辞成,而且拖下拖下,也卸任了。
可能人家会觉得我想太多。骂就骂,有什么好挣扎的呢?可是,那就是我啊。(我上司说我比我年纪成熟很多,也太复杂,想太多。我反问:如果我不是想那么多的话,我会那么‘成熟’吗?结果上司无言。)
除了学会及学长团,也担任红队的操步队队长。可是这个职位没带给我多大困扰,所以还好。总结来说,中学时期的我,就像一只不断在挣扎的蛹。不断寻找人生的方向、定位。无论是physicallymentally,都很挣扎。内在一直在互相辩论,同时也看很多书(我看书最多的几年),而书里各式各样的理论,加剧了那场辩论的激烈性。
而那只蛹,成功破蛹而出的话,便可蜕变成一只蝴蝶。反之,就此闷死在蛹内,永不超生。(很夸张,呵呵)(待续)

星期一, 十月 19, 2009

极端自我就是王Part I


注:先此说明,最近本人是益发走火入魔了,很想用手术刀毫不留情地剖解这血淋淋的现实人生。所以日后的傅文可能会很毒辣,或很直接。不喜欢的就别看,看了不爽也别乱乱吠(来个先小人后君子,呵呵),如果是单纯交流的还可以,题馆的就请返归。
另外,由于追问的人有增加的趋势,说明一下:《 天蝎狂想》里的是过去式了,本小姐目前心如止水,谢谢各位的关心~ ^^

进入正题:还记得我写过,我被人冠上各种称号,而鲜少动怒吗?上一篇文章里,我也说会开新话题讨论自信。This is it.
先说下个人的心路旅程。小学一年级,因成绩优异,遭到正副班长(一男一女)的刻意为难。虽说我也是副班长,可是每天上课就被欺负,还记得,那时的我,常常回家后向妈妈哭诉当天被欺负的遭遇。我小时很懦弱,所以没有反抗。
就算二年级我换班了,阴影犹在。而且换班到精英班,班上卧虎藏龙,我从不觉得自己是属于聪明的那一群。就算代表学校去参加这个比赛那个比赛,拿了奖,我也不觉得自己厉害。也从来不是老师的心肝宝贝。就这样,畏畏缩缩地,度过了小学六年。
人家说小学回忆美好,对我而言,苦涩居多。所以毕业,我是兴奋得像重获自由的鸟,展翅飞翔。
中学,一个崭新的世界,全新的开始。初一,被推上了女班长的位置。也因为这小小的职位,我开始有被重视的感觉。也开始学习重视自己。不知是开了窍还是什么,上了中学,成绩也扶摇直上,初二被选为学长,也就这样做学长做到毕业为止。
也是中学时,发现说笑话能得到注目。可能这样的我,觉得找回了一点自信。奠下了日后,乃至现在,就算没必要得到大家的认同才会有自信,我还是会习惯性地娱乐大众。初二因仰慕一名学长,我做了个石破天惊的举动。其实也没什么啦,就是把头发剪短至boy cut而已。
别以为剪短头发有什么大不了,因为我此后的性格,也就越来越倔强坚强(Ok啦,你们要说是男性化也行 XD)。在寻找自我的道路上跌跌撞撞地,试过被人嘲笑、试过用古怪的方法去达到某个目的……也有点叛逆偏激。
在那个年代,任何学会执委会的职位就像罩了一个光圈,是权力的代表。多少人向往,多少人希望能在那儿占一席之地。我被选上了当某学会的副文书,一年后将会扶正。可是我发现执委们不过是顾问老师的扯线玩偶,所以毅然辞职。
多人表示不解。听说顾问老师还在背后中伤,说我不负责任。拜托,不负责任,是霸着一个职位却不做事;或是在兵荒马乱急需人用的关键时候,弃之不顾。我是连执委会名单都还没公布之前,就拒绝的哩。难道,我没权力拒绝一个我不想担任的职位吗?到现在我还不明白。我猜想那老师应该是气愤,因为首次有人挑战她的威信。
想不到这篇文章会那么长篇……所以敬请期待下一篇 :p(待续)

星期六, 十月 17, 2009

Run Baby Run


认识我的都知道我不喜欢运动。
小时上学,每年一定有那么一次,需要绕草场跑几圈,以选出运动会参赛的选手。我很小就懂自己跑不快,所以都没勉强,就顺其自然地跑。其实一开头还挺介意自己常包尾的,只是后来接受事实了。
接受现实后,心境就坦然很多了。(原来我自小就开始训练自己的自信了自信,是清楚知道自己的优弱点,坦然接受自己。我发现很多人,并不能接受自己的全部。但那是题外话,以后再开新话题讨论。)
很多妹妹仔(其实是同年的。可怜的我太早熟,同辈在我眼里像妹妹)会再开跑前担心:彦廷,死咯,我很怕我跑不快哩~”我就会酷酷地说:放心,反正是我包尾的。lol)结果,一开跑,妈的一个两个跑得有够快(尤其是刚才很担心的那一位),最终当然是应验了我的预言,呵呵。
看《阿甘正传Forrest Gump》,里头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幕,不是“life is a box of chocolate, youll never know what flavour of chocolate youll pick.”;而是阿甘有天突然有兴致,跑起步来。跑了很久、很久;媒体注意到他,大肆报导。很多空虚的人犹如看到希望,像信徒般开始追随阿甘。可是跑了多年后,阿甘又突然没有兴致,不跑了。信徒们简直是从天直接跌回地面,失去方向。(证明大部分人根本不懂自己想要什么。因此当他们看到一个“好像很清楚自己要什么”的人时,可以不计代价地跟随他。)


连续跑了好几年的阿甘,还有那一大班不知所谓的信徒。 

我之所以印象深刻,是“跑”的这个动作。
开工后,常日坐在办公室,运动量很贫乏。所以回家后,无论多累,我都会尽量去跑步十五到二十分钟,最低限度地流一下汗。
然后,就上瘾了。跑步到某个程度,脑部开始分泌吗啡因,感觉开始high起来。跑步的时候,感觉上世界就是自己,没有其他人。就只有你,单纯地在跑步,整个世界,只剩下你、跑道、规律的脚步、还有,呼吸。
有一次,在工作上遇到一些小事,想发泄。狠狠地跑了一会儿步,想通了,因释放出来的吗啡因,我的感觉亦好多了。益发爱上这种感觉。
如果,你像我一样,没运动的习惯。或者,你觉得迷失自己了,没有人生目标了,人际关系很烦人,bla bla bla……;别坐在一个角落空想。站起来,听着最爱的摇滚乐,去跑一圈吧。不为比赛、不为陪人、不为什么。
跑到天荒地老,直至剩下你一个人为止。你会发现,脑海内的一片混浊,开始明朗。躲在心里许久的清道夫,最终会出现,清理那一大堆情绪垃圾。
就算你跑步时,没经历什么特别的感想,领悟,还是劳什子的;最低限度,每天有十五分钟,是属于你自己的,勿需给任何人交代。

星期日, 十月 11, 2009

拥有,根本只是过程


老掉牙的一句浪漫废话:不在乎天长地久,只在乎曾经拥有。
有人对这句话嗤之以鼻:如果只要曾经拥有,那我要来干嘛?
有人用这句话来钓女:只要我们拥有过,那就够了。以后的事以后才算。(其实是你只想在今晚共度春宵,然后拍拍屁股走人)
我觉得,这句话,是被用滥了。
何谓天长地久呢?海枯石烂?天地合一?或是,直至世界末日的那一天?
好笑。
就如《魔戒》里精灵长者Elrond告诉爱女Arwen的一个事实:就给你最好的结局了。正义战胜邪恶,Aragorn终成人王,你俩有情人终成眷属。后来呢?他是凡人,终需一死。届时,爱女你呀,就如冬天里的枯枝,沉醉于悼念Aragorn,最后独自凋谢。白白浪费了美好的花样年华。
难道,拥有一样东西直至呼出最后一口气,就叫天长地久吗?拜托,那最多不过是“一生一世”而已。离天长地久,还远得很。
所以,其实不是你在不在乎天长地久的问题。
真相是:拥有,只是一个过程。你根本没办法天长地久(自己都不能活到某年某月的某一天,更别妄想‘拥有’一样事物了)。
你我他都懂的:我们赤条条地来到世上,两手空空地离开。
如果,在有生之年,你失去了一段感情、一堆财富、还是什么的。那只是你提早失去。
换个角度想,你毕竟拥有过啊。留下的记忆,可能是五味杂陈,但,那就是What makes your life beautiful
再想,人生,不过是一场拥有的游戏。或是,一种感受。一种感觉。
我没叫你看破红尘,遁入深山修行。
我只是叫你看开点,当是这是一场游戏也好,战场也好,狠狠地玩,毫无遗憾地离开。

星期三, 十月 07, 2009

缘分弄人


昨天下班后心血来潮,在商场逛逛。这一逛,竟碰到了个几年没见面的朋友。而且他在国外工作了,刚好回来度假,在商场拍拖,就给我碰到了。那种感觉,真的是很巧很巧。
纯粹觉得缘分这回事很奇妙,呵呵。(有史以来最短的傅文 XD)


比猴子好多少





先说个故事:某猴子在猴王争霸赛中输掉,被众猴排挤。神心生怜悯,决定把它化为人身。神问:“当你拥有人身后,你想先做什么?”该猴答:“哼,我要立刻把现任猴王一枪击毙,然后宣布所有的母猴都归我!”
第一次看到这则笑话时,不禁莞尔:愚笨的猴子。你都化为人身了,还想回头去争母猴?可笑。可悲。
同样的笑话看多几回,又有了不同的感触。因为我想起现实中的情况。
甲问被丈母娘看不起的乙:“当你成功后,你想做什么?”忿忿不平的乙:“哼,我要驾宾士,穿好的戴美的,去跟那老太婆炫耀!”
在职场失意的丁告诉丙:“在未来的哪一天我飞黄腾达了,我要特地经过这他妈的小公司,威风给老陈看!”
……
异曲同工。猴子的笑话,用了极端的对比(从猴子进化到人身),所以看起来可笑。现实中的奋斗,何尝不是境界的进化。当你真的到达那个境界时,还会在乎这些东西吗?如果是,那么,与那个笑话,有什么差别?
可是转个念头:就是为了争那么一口气,多少人就凭着这股气,硬是做到了。为了证明给你看,为了争一口气,我成功了!若你是什么都没所谓的人,可能也就因此甘心平淡,亦就这么一辈子了。
也可能,当初为了那口气而奋斗。成功后,才发现自己进到另一个境界,看开了之余,反而感激当初有那么一撮人,激发了你的斗志。如果猴子是需要修炼才能修得人身,可能它一开头修炼的目的是称霸猴群。可是当它成功修得人身后,它却不再想呆在猴群。
因一个笑话而引发千转百回的念头,我好像挺多愁善感的。
另外,也联想到朝三暮四的故事。大家都知道的故事,不多说了。同样的,我们嘲笑猴子愚昧……朝三暮四、朝四暮三,怎样加法都是七,你们计较个屁?
可是,如果说,人一辈子的福分,是有限的。上天给你机会分配福分的用处。你会觉得,“反正一辈子的福分加起来都是一样的,早点用晚点用,有什么差”吗?当然有差别!你可能会想,“趁年轻时能捱,留多一点福分在晚年”。
不然你想“倒吃甘蔗”这句话是怎样来的?
所以,我对朝三暮四,也有了全新的诠释。果然很多我们以为理所当然的事物,未必是理所当然的啊。

星期五, 十月 02, 2009

大话电视经:连续剧


除了看书,我也很迷看电视。由于人生经验不足,这两者补充了很多很多我平日摄取不到的知识。对西方的电视节目情有独钟。说我崇洋也好,媚外也好,可是人家的电视节目还真的有意思。
先说连续剧。中学就开始发现洋人的连续剧,每周才那么一集一小时,却都引人深思。除了一些较专业的知识,你还能从戏里体会到人生的滋味。如CSI,没看过还真不懂干案查案破案,能那么精细专业。Malcolm In The Middle,让我回味童年的同时,伴我度过一段欢乐时光。Prison Break,甭罗嗦,经典的情节悬疑剧,引人入胜。Nip/Tuck,以整容带出华丽衣裳后的败絮,风光背后的惆怅。还有太多了。
我最appreciate美国连续剧的一点是,看了之后,它还会留下一些东西给你。那就是思考的空间。每当我看毕一集戏,就会细细回味它背后的涵义。而思索后得来的结果,是完完全全属于你的东西!多好。我常说,自己得回来的东西,最有意义,也最make sense to yourself
别人说的东西再有道理,也是别人的。自己经过思考后的理论,是自己的!

Prison Break. 男主角Michael帅毙之余,他的聪敏狡黠也令人拍案叫绝。


Everybody Loves Raymond. 至今还常拿奖的家庭诙谐剧。

CSI. 有很多版本,纽约版、迈阿密版。让你见识什么叫做“professional”。



Nip / Tuck. 挺有意思的18SX连续剧,呵呵。
当然,我也看香港连续剧。亦会很沉迷于情节中,心情随着主角的遭遇起伏不定,一起笑一起哭。看完一集后很想追看下一集,就这样一集集地把时间都泡在上头了。但是,它很少会像西洋剧般,会让我思索。港剧对我思想的贡献,应该在于它提供了很多爱恨情仇的真实例子。这使我犹如亲身经历过这些事情了,因此对别人说的话很容易产生同理心。


港剧,妙手仁心II。因这套剧而喜欢上陈豪,我个人最爱的男主角。

从不看台湾连续剧。单纯不是我那杯茶。日剧也挺有意思,可是比较少机会看到。让你感受的日本人的细腻。不知怎的,总觉得日剧多了一分多愁善感,一丝细雨迷蒙的浪漫。韩剧,偶尔会看看,傻笑下。勿需当真。


日剧,冰的世界。就像冰般冷冷的爱情及人生。


韩剧,每天每夜。最近追着(明天大结局),喜欢男女主角之间的情调。算有新意的轻松小品。

本地剧。可以说是没看过。拗口的华语对白,演员很明显地在背台词,不自然的演技,不出色的编剧……不想看就对了。
今天就到此为止。电视经有待日后续笔。